环保风暴刮倒290亿元总投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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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2:07 第一财经日报 | |||||||||
中国目前待核准的乙烯项目产能总计达900万吨,而此前一年总产量才612万吨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宣布,即日起对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等10家总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作此宣布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提及去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并说:“提前到来的环境事故的严冬,必将提前催动环境监管的春天。”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表示,目前重化工业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建在大江大河附近,或是一些城市中心区,成为江河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根据各地环保部门的前期调查,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的127个重点排查项目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87个,占68.5%;布设在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60个,占总数的42.7%;布设在生活(产)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栖息地的37个,占29.1%。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周国梅博士曾称,由于石化产业的“贡献和拉动”十分明显,地方政府趋之若鹜。譬如乙烯项目,目前等待核准的产能总计已达900万吨,而此前一年我国的乙烯总产量才612万吨。这些项目无一不是由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企业总经理亲自出面游说的。 “要用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潘岳表示,为此,要全力推进规划环评,对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得受理其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与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其结论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时,凡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健全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发布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