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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详解重点整顿石化行业理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1:44 第一财经日报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严重的突发环境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继去年年初首次刮起电力环保风暴后,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再度触及目前投资最“火”
的石化、钢铁和交通业。

  “对于中国的环保事业来说,松花江事件是一次大挑战和大考验,我们支付了昂贵的代价,但也从中吸取了新的教益、新的思维和新的动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公开表示。

  部分重化工企业成江河主要污染源

  “化工石化行业存在较明显的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隐患。”潘岳昨日透露,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与环保总局党组的决定,环保总局启动了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结果显示,在环保总局直接抽查的78家化工石化企业中,有30家规划布局不合理;一些高污染、高危险的建设项目甚至布设在人口集中居住的区域、江河湖海沿岸和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一旦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

  在此次“上榜”的11家挂牌督办企业中,甘肃省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约20公里处,厂界距黄河约30米。无任何环境应急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有近1万多吨的碱性废水去向不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钴钨有限公司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偷排高浓度工业废水,2005年5月15日曾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造成30万人饮用水中断22小时;广东省广州市昊天化学集团公司的企业墙外四周500米范围内有居民1.2万人,1500米内有10万人,液氯罐装区无浓度超标报警装置,无事故应急池,应急设备不完善,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国家海洋局公布的《2004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海洋环境容量已经不容乐观,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渤海湾、江苏近岸、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局部海域,其中无机氮等污染物主要来自于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工业废水。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称,现在有相当一部分重化工企业建在大江大河附近,或是一些城市中心区,成为江河的主要污染源。目前,全国70%以上的河流湖泊遭受不同程度污染。水污染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水质的恶化也严重威胁人民的身心健康。全国已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其中1.9亿人的饮用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为什么是化工石化行业

  化工石化行业盲目、擅自建设的背后,是利益的驱动。据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周国梅博士分析,近几年来,由于城市化建设和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等原因,市场对重化工业产品形成巨大需求。

  周国梅称,由于石化业对GDP的贡献份额可达18%以上,地方政府自然对石化等产业趋之若鹜。

  10家石化交通企业无视“三同时”制度

  据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公布的资料,违反“三同时”制度的10家石化、交通企业,对环境影响评价不理不睬,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就擅自开工生产和建设。

  例如,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电工程一号机组2005年5月19日试运营发电至今,未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试生产就投入试生产,造成严重的噪声超标和扰民问题;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200吨/年氧化钼加工项目在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产,废气、废水和废渣无序排放,对周围果园、农作物、畜禽养殖造成污染,并对距离厂界300米的大安乡二中的教学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大朝山水电站建设项目从2003年10月6台机组全部运营发电至今,未依法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环保总局即日起整顿127个项目

  “最近一段时间,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严重的突发环境事件,给公众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甚至外交局势造成了重大损失。”潘岳分析称,反思这些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

  潘岳透露,为了迅速遏制环境安全事件多发的势头,有效消除或减少环境安全隐患,避免类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再度发生,环保总局已决定即日起开展针对化工石化等行业的整顿行动,对上述127个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排查信息将全部向社会公开。

  潘岳表示,预防应对环境风险,保护公众环境安全,是环保部门在新时期的首要任务。

  11家问题严重企业整改结果全部公开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大环境事件。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今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内,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

  记者注意到,包括环保总局在内的有关部门对这些环境事件的处理比较及时。

  潘岳向记者表示,环保总局将对上述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督办,对于没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其实施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和经济处罚,并联合监察部,依照即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追究,其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对10家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化工、交通等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或进一步处罚。与此同时,环保总局已对新报上来的一些选址敏感、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或者暂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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