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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应据规划要求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0:01 新京报

  发改委要求电网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

  本报讯(记者 王冰凝)昨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电网企业应当根据规划要求,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

  发电、电网企业责任明确

  据了解,此次《规定》分别确定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责任,要求省级(含)以上电网企业应根据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中长期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家和省级电网发展规划,电网公司要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建设和管理,发电企业(个人)经与电网企业协商,也可以投资建设。

  《规定》要求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大型发电企业应当优先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专家称责权明确利于发展

  对此,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指出,在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还不具备与常规能源发电竞争的能力,比如中国风电,在风电项目的投资构成中,风机设备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如联网送电费、设计管理费和基础设施费等所占比例较大、风电机组主要依赖进口,这些都造成中国风电场建设的单位千瓦造价较高,政府分别给予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相应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责任,有利于缓解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成本、并网等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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