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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将推行主任负责制 规范公证业务操作规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 09:29 新京报

  司法部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公证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公证业务操作规程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李薇薇) 在2006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把符合条件的行政体制公证处转为事业体制,并积极推行公证处主任负责制。

  司法部日前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公证机构业务、质量、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规范
公证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完善责权利统一、符合公证职业特点的内部分配制度,认真落实公证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和人、财、物自主权,完善公证机构运行机制。此外,还要合理规划公证机构布局,依法稳妥做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

  为了进一步改善公证执业环境,司法部还将加强与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进一步落实公证法有关公证效力和司法救济等方面的规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等不法行为。

  此外,从2006年开始,司法部将组织实施公证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三年规划,重点规范公证业务程序、运行机制、公证档案、公证标志,努力使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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