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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者受罚3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07:43 经济参考报

  “诸葛酿”商标之争有结果

  本报广州电 湛江市中院日前做出一审判决:泸州千年酒业公司生产并在市场上批量销售的“诸葛酿”酒,商品名称与四川江口醇集团生产的“诸葛酿”近似,侵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名誉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赔偿损失30万元。

  四川江口醇集团与泸州千年酒业之间这场商标之争,时间已逾3年之久。据江口醇酒业集团华南区行政总监吴创宇介绍,江口醇曾在5年时间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了4次申请,最终只有“仙乐诸葛”商标注册成功,其它均因别人抢注而无奈放弃,但在这起商标官司中,江口醇却握有“使用在先”的绝对优势,最终使“傍名牌”者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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