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其林指控风神仿冒 专家称不排除打压对手可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04:0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蒋婷婷 发自上海 时近新春,原本该为2005年全年净利润大增而庆祝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0469.SH)却惹上麻烦:因产品涉嫌仿冒,风神轮胎及其在北京的总代理日前均被同行米其林沈阳轮胎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00万元。然而,被推上被告席的风神方面表示,这个诉求“很正常”。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不排除打压对手的可能。
“我们是在1月11日接到诉状的,米其林认为我们三款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的花纹仿冒。但事实上,我们的产品花纹是自主创新,并在两年前就已投放到市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洪亮昨天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说,“稍有轮胎常识的人,都不会将被告的产品当做原告的产品,两个企业的产品不会造成混淆。” 1月2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了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诉第一被告北京百事强公司(风神轮胎北京销售总代理)及第二被告风神轮胎侵犯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的不正当竞争案。米其林沈阳轮胎公司诉称,风神轮胎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模仿米其林集团生产的3种型号轮胎的花纹,构成了模仿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米其林的代表认为,风神轮胎公司生产模仿米其林独特轮胎花纹的产品,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米其林的产品。米其林集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道歉声明。 申洪亮明确表示,轮胎行业眼下正处在反倾销和知识产权案件的高发期,行业预警已经拉响,风神也就此做好了准备。他告诉记者:“在产品已经投放两年之后,在轮胎行业竞争尤其激烈的背景下,我们认为收到这样诉状很正常,因此心态也很平和。我们有信心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记者随后致电了第一被告及原告两家企业。北京百事强公司表示,“单位已放假,此事不太清楚”,而米其林中国方面称,此案事宜由其法国总部直接负责,暂时不便透露。 记者了解到,位于河南焦作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全钢载重子午线汽车轮胎的主要生产厂家之一,同时还是国内最大的工程轮胎生产厂家。从风神轮胎的公告上看,该公司预计200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将会大幅度增长。而成立于1995年的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是米其林集团在中国的第一家合资公司,并于2003年依法转变为外商独资企业。双方均生产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就此,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法律部的王刚在受访时分析认为,此案涉及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但是商品装潢不像专利、商标,它随意性强、保护性弱等。据王刚分析,米其林选择将风神轮胎公司在北京的总代理北京百事强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原因之一是由于在北京立案,具有辖区之便;但同时,此类同行间的纠纷,也不排除出于商业竞争策略的考量,旨在借机打压竞争对手的销售市场、阻断其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