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出游八大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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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8:5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璐)为了减少市民在春节期间旅游发生纠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昨天发布消费维权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签订合同以及出游过程中需要在八方面进行注意。 第一,选择经营业绩好、服务质量信誉好的旅行社,别只看报价。有些旅行社产品价格不高,但合同标注不明确,出发后随意增加游客的自费项目。虽然违规旅行社会受到处
第二,同旅行社签合同时要认真仔细,要使用工商和旅游管理部门共同推荐的合同范本,使用格式条款也可以修改或附加,游客可把自己想明确的内容列入。有些需要明确的细节问题包括:景点门票是通票还是大门票;游玩时间长短;住宿标准方面有无热水、独立卫生间、空调,是否提供热水;交通工具包括船是几等舱,车什么标准;餐食方面是否包餐、什么标准和菜量情况。 第三,加强自我保护,游客应该为自己上一份游客个人意外保险。需要注意的是,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游中出现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属于旅行社责任的,保险公司才会理赔。如果属于游客自身原因引起的伤亡、病残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 第四,在出游团队中,游客应自己推荐监督员,义务监督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是否守规经营、按标准提供服务,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回来后可以向旅行社或者旅游管理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出游注意饮食、活动安全。食用海鲜要特别注意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去南方海滨要有组织的游泳,防止私自下水以及溺水事故的发生;在山区不要去没有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 第六,旅游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要保持理性正当维权。当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时或者旅行社一方先行违约,游客应考虑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如何减少损失,要求旅行社按照原计划进行接下来的旅游活动,然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赔,不要不顾客观条件中止合同,继续扩大损失,造成被动局面。 第七,协助旅游管理部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游客如果发现无证经营的“黑社”、“黑门市”、“黑导游”或证照不全的“黑车”,应及时向旅游、工商、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举报。 第八,如果发现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或未达到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应保存和收集有关证据,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旅行社拒绝赔偿可以继续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