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有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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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3:58 经济参考报 | |||||||||
为理顺天然气价格,保证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 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简化价格分类,规范价格管理。将目前各种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
二是坚持市场取向,改变价格形式。将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以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是理顺比价关系,建立挂钩机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根据原油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相邻年度的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 四是逐步提高价格,实现价格并轨。将目前自销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为二档气出厂基准价,在3-5年的时间内将一档气出厂基准价逐步调整到二档气出厂基准价水平。 按照上述机制,自2005年12月2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根据不同油田供气情况不同,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50元;化肥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00元。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依照法定程序,考虑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情况,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并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