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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药品广告将遇警示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3:02 第一财经日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建立违法广告警示制度,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及其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同时加大对这些品种的质量抽验力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司长王立丰在16日召开的全国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工作。一是完成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标准的修订工作,加快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
标准的修订工作,严格依法审批广告;二是继续完善广告电子政务系统,严把广告准入关;三是继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同时建立完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和《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制度。(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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