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航空业 > 正文
 

香港12航空延收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10:41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大公报讯】香港民航处昨日批准在本港营运12家航空公司延长征收客运燃油附加费,限期原本在本月底结束,新期限由2月1日至3月31日止,征费金额与对上一次的幅度相同。

  该12家航空公司分别是国泰航空、国航、法航、东航、南航、港龙、菲律宾航空、皇家尼泊尔航空、山东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和厦门航空,征费由每程93元至383元不等。国泰的收费为短程93元、长程383元,国航、港龙等收每程93元、法航和皇家尼泊尔航空
则分别收每程275元和120元。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