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网讯 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指出,天津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全国水平(1.7%)高出0.9个百分点
截至2004年底,天津市有从事文化产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4912家,从业人员13.10万人;个体工商户2143户,从业人员0.53万人。二者合计共有从业人员13.63万人,占全市社会从业人员的2.6%,2004年实现增加值66.9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3%。
天津市的文化产业已初具规模,从对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和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天津市文化产业具有五大特点:
1、吸纳从业人员效果良好。2004年底,天津市文化产业共有从业人员13.63万人,占全市社会从业人员的2.6%,这一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1.7%)高出0.9个百分点。其中从业人员在万人以上的行业有4个,依次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6.55万人,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行业2.29万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行业1.57万人,其他文化服务行业1.08万人。
2、人均产出水平远高于全国。天津市文化产业人均创造增加值4.91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81万元/人)高出74.7%。其中相关层人均创造增加值6.02万元/人,产出效益最好,核心层为4.51元/人,水平居中,而外围层仅为2.49元/人,效益欠佳。
3、发展潜力巨大。从总量看,2004年天津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6.91亿元,北京2002年实现163.50亿元,上海2003年实现368.44亿元;从比重看,天津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2.3%,北京为5.1%,上海为5.9%。这表明目前天津市文化产业的总体规模偏小,今后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4、相关文化产业较为发达。天津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业是全市文化产业的主体,其从业人员占到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53.2%,比全国水平(49.4%)高出3.8个百分点,实现的增加值占到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5.3%,比全国水平(52.0%)高出13.3个百分点。
5、新兴文化产业有待发展。天津市文化产业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主导部分所占比重偏低,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三者的增加值之比为24.6∶10.1∶65.3,全国平均水平为24.7∶23.3∶52.0,从中可以看出,天津市文化产业的主导部分――核心层与外围层构成的“文化服务”仅占34.7%,而全国水平为48.0%。其中,核心层比重与全国水平相当,而外围层比重比全国水平低13.2个百分点,直接影响了全市文化产业的规模,因此我们还需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诸如网络文化服务、旅游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商务代理服务以及广告和会展文化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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