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会展业携手保护知识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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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1:4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田爱丽 李溯婉 发自广州 昨天,一份由中国贸促会发起并联合中国各主要办展机构共同签署的《中国会展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在广州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上正式发布。中国贸促会还与国际展览行业的权威机构——国际展览管理协会发表《中美会展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声明》,宣布将支持对参展商参展期间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高燕代表931家中国会展企业宣布了将在所组办展会上杜绝剽窃、假冒、伪造、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签署共同声明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而是中美两国不断扩大会展业合作进程中的一个重要事件。”高燕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2004年4月,中国贸促会与美国国际展览协会签署了关于促进中美展览交流与合作协议,这是中国与美国首次在展览行业上的合作。根据此协议,中国贸促会向美国有关部门和对口组织推荐了20个在我国境内举办的较大规模、专业化的展会,涉及十余个产业门类。今年,中国贸促会将再增加推荐10个大型专业国际展会,此举已得到美方的积极回应。 目前,除广东、上海及深圳出台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外,全国尚未出台统一的会展行业知识产权法规。据了解,2005年8月,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框架及其条文进行了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预计将于今年年初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联合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