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还得出在羊身上 供货商不屑国美停收进场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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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0:2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李丹) “羊毛早晚出在羊身上,该我们出的钱一分都不会少。”针对国美停收进场费传言,昨天,几位家电厂家的区域经理向记者表态,他们并不关心家电连锁商们会停收什么费用,因为即使不按照这个名义收费,换个名堂,这些钱还会照收不误。 “不用国美停收,现在就有家电卖场不收进场费,可是他们该得的钱一分都没少拿。”昨天,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家电厂家区域经理向记者透露,以各种名义向厂家收取费用已
“如果真的停收合同之外的一切费用,那么我敢保证,有些家电卖场一个月内就会从地球上消失。”另一位厂家的北京分公司经理信誓旦旦地告诉记者,“你看一下这几个家电卖场的利润收益比例就明白了,他们靠卖家电只能得到10%的利润,其余的90%都是通过收取各种合同外的费用得到的。” 家电卖场:都是商务部给逼的 早已成为江湖规矩的进场费,突然间提出停收。对此,同样不愿暴露身份的一位家电卖场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明,这主要是被商务部给逼的。 据了解,早在两年前,商务部就提出零售商不得以征收进场费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附加费用。去年,商务部又提出要实行平衡零售商与供货商关系的“零供条例”,其中再一次规定,零售商不得盘剥、扣押供货商的货款和合法利益。 “家电卖场这么做只是要避开商务部的矛头,但不收取这些费用是不可能的。”另一位从事家电零售行业的业内人士称,按照双方供货合同的规定收费,虽然很合理合法,但却违背了家电卖场的生存法则,因为如果没有供货商的钱,单纯依靠自己的资金开新店,半年都开不成一家,更甭提一个星期开两三家。 供货商:合同必须在政府备案 采访中,几个家电卖场和厂家的采访对象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家现行的和即将实施的相关条例,都不可能真正从根本上起到规范零售商与供货商市场行为的作用,因为在上面还没来得及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下面早就有了相应的对策。 “想从根本上治理,办法也有一个,但是基本上不具备可操作性。”一位家电连锁商的相关负责人给记者出主意,“惟一的办法是国家出文制止合同外不合理的收费。要求每家供货商与零售商签订的合同都必须到有关部门去备案,然后一旦发生超出合同外的收费项目,供货商可以到相关部门去举报,然后由国家出面处理。”但是,这得需要耗费远远超出想象的精力,基本不可能实行。 商报记者 李丹 J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