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台资企业融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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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6:53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1月10日电 (王忠钦) 云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近日联合召开云南台资企业座谈会,决定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帮助台资企业融资。 在座谈会上,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负责人向台资企业介绍了贷款政策和程序。他还透露,考虑到在云南投资的台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难以提供担保和抵押,银行已考虑采取保理或其它方式帮助台资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云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也表示,将随时受理
去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务院台办签订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5年内将为台商提供300亿元人民币的开发性贷款。 截至2005年,云南台资企业已达470余家,直接投资金额达3亿多美元,投资涉及花卉、旅游、生物资源、贸易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