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韩晓蓉 责任编辑 韩与薇
上海市教委昨天下发相关通知,对本市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做出严格规定,严把办学入口关,以确保上海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
中外合作办学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旨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曾被喻为“不出
国门的留学”,随着中国教育市场金矿效应的日益显现,各类国外教育机构通过中外合作的途径纷纷涌入,中外合作办学市场在不断扩容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项目层次不高,办学流于表面,效果不明显;专业设置重复,较多集中在外语、经济、管理等热门专业;办学不规范或不合法,引入国外劣质教育资源,市场鱼龙混杂现象日趋严重。
中国成“野鸡大学”富矿
教育专家们指出:中国正成为全球“野鸡大学”的富矿。在美国,有100多个假认证协会正积极向亚洲市场,特别是中国市场进军。据了解,这些非法办学机构和认证协会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渠道,就是中外合作办学。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近年来始终是外国教育机构最感兴趣进行中外合作办学的地区之一。目前上海市共有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约230个,占全国总数的近1/3。
须提交九项申报材料
为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上海一方面启动对现有中外合作办学的复核清理工作,整顿违规办学,2004年度有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被要求终止办学活动。另一方面就是严把办学入口关,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做出严格规定。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的申办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教育机构,应有一定的连续办学经验,且没有违规办学和行政处罚记录;有正确的办学宗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办学需要的教学场所、图书和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等必要条件;有必要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市教委还规定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受理地点设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据了解,市教委还特别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时须有至少九项翔实的申报材料,包括合作办学申请书、合作办学申请表、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合作协议、教学场地使用证明和简图、相关证明(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有财产、资金投入的验资证明、教师资格证明、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资格证明)、办学评估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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