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做好上市公司05年度报告工作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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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9:25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 |||||||||
深圳2005-12-29(中国商业电讯)——日前,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为了配合新《证券法》的实施,强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通知特别强调了上市公司在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文件时,应报送高管人员对年度报告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以及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时,为了确保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顺利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精神,通知特别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告该专项说明。 此外,通知还强调,关于200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5年1月25日。上市公司应使用“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新版2.0”生成年报数据报送盘,报盘数据的准确性和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将作为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