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2005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受民航总局人事科教司委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了民航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首先制定工作计划:从2005年7月至8月为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自查阶段;9月为抽查阶段;10月为总结阶段。
确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检查方式:主要内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情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情况和各类技术规程、标准执行情况;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运行情况;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情况;执行质量督导情况;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能力建设情况;鉴定站运行和管理情况等。检查方式:自查:根据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民航18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检查内容首先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抽查: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各站自查结果情况,分别对民航行业有关鉴定站进行了抽查;总结:评定结果主要是采取量化的评分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质量检查结果:鉴定站自查结果其中89%的鉴定站为优秀,11%的鉴定站为良好(85分-10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0分-59分为不合格);在自查、抽查、总结的基础上,经过总局劳动主管部门及指导中心的审核后,民航行业18个鉴定站平均总得分为89分,检查结果为优秀。
此次质量检查活动,由于上级领导重视,指导中心精心组织、安排,在民航行业鉴定站全体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任务。(邬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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