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豁免单将更新 质检总局促企业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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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22: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黄全权、黄会清) 记者26日从此间证实,欧盟委员会将对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进行再次更新,并已确定征求意见期。鉴于RoHS指令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重大,国家质检总局特提请相关部门、出口企业、行业协会等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全力降低该指令对我电子电气设备出口的负面影响。 据了解,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指令要求,欧盟委员会在修改附件前应当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继今年9月到10月第三次征求意见以来,欧盟委员会再次对更新后的豁免清单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2月10日。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的清单共15项。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说,有意提出意见的单位需利用各种科技论据尽可能地论证豁免的必要性,对与其利益相关的每一项,需从目前是否存在能供工业商业实际使用的替代物、对此类替代物应用有无任何限制、此类替代物的成本和效益以及优缺点、豁免的详细说明等四个方面加以论述。此次征求意见的英文内容详见欧盟委员会网站europa.eu.int/comm/environment/waste/rohs_4_consult.htm。有关意见须在2006年2月20日前以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ENV-RoHS@cec.eu.int 或函寄欧盟环境总司(地址: European Commission DG Environment, Unit G4 ?C Consultation Directive 2002/95/EC, B-1049 Brussels, Belgium.),并同时抄送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司(wto@aqsiq.gov.cn),以便汇总后以官方名义提交欧方考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