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可口可乐状告商评委一审败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李爱明 北京报道

  可口可乐状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的官司一审败诉,时间就在圣诞节的前夕。12月23日,在商标评审委缺席的情况下,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了该判决,而可口可乐代理人当庭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官司缘于可口可乐旗下品牌“芬达”的饮料瓶。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允许将“芬达”饮料瓶的设计注册为立体商标,可口可乐将商评委诉至法院。

  一中院审理认为,《商标法》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芬达”饮料瓶是在普通瓶形基础上在瓶身下部设计为棱纹,虽然与普通瓶形下部构成区别,但在二者整体设计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该区别的视觉效果差异不大。“芬达”饮料瓶身下部棱纹不足以构成其与普通瓶形外观形状的明显改变,不易引起消费者注意。所以申请商

  标整体缺乏显著性,不具区别其他商品作用。商评委据此对申请

商标予以驳回正确,法院应予维持。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34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