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商标15%被国外抢注 专家建议注册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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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9:1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专家建议“产品未售,商标注册先行” 本报讯 记者何志平报道:近日,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在广州召开2005年学术年会。“商标抢注”不约而同地成为多位专家的讨论热点。 据悉,近年来企业商标被抢注现象不断加剧。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
另据统计,截止去年年底,广东省虽然注册商标已达28万多件,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1/8,但与全省270万个经营主体相比,比例偏低,这也大大增加了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成功率。 广东金融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教授吴国平建议广东企业应当及时“补课”,尽早为自己拥有的商品申请注册,绝不能等到自己的商标驰名以后再来注册,不给“商标耗子”留下可乘之机。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受到跨类保护。知名商标(不包括驰名商标)不同类商品的商标注册,也只适用于“在先申请”的规定。谁先申请注册就核准谁的,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人是恶意抢注,提异议的结果也大多是不成立。例如,12月19日,经过“五粮春”所属的五粮液集团针对“北粮春”、“楚粮春”、“玉粮泉”等在外形和名称上与其近似的酒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后,国家商标局裁定,并作出了“异议人异议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的公告。 对此,广东省工商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解决商标“被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全类商品注册或积极申报成为驰名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