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与供货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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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00:42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张晓蕊) 对于愈演愈烈而无从化解的零售商与供货商矛盾,昨天,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赖阳提出了“上保险”的新概念,希望为“零供矛盾”求得新解,对此业内人士各持己见。 2005年是“零供矛盾”激化的一年。从普尔斯马特事件起,零售业内不断曝出供货商上门追讨欠款的恶性事件。山西田森超市、广州家谊超市、北京盛兴购物中心……有关方面
赖阳昨天表示,他个人并不看好商务部酝酿中的《零售商与供货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他认为这个《办法》并不能协调零供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也没有可操作性。赖阳提出,目前“零供矛盾”焦点就是“钱”的问题。首先,零售商能否按期结款,零售商额外费用的收取、超市倒闭后供货商的钱从哪里要等,全是应由保险金来解决的核心问题。 赖阳表示,就目前来看,供货商一直处于劣势地位,无法打破零售商垄断商品流通的地位。因此可以在零售商开店时设立强制的保险金,由保险公司来承保,这样即便是零售商倒闭或者发生卷款而逃的事件,供货商也会获得一定的赔偿,不会血本无归,对供货商来讲是一种利益保障,对零售商来说,也可以降低一定程度的风险。 同时,赖阳还表示,对于保险公司来讲,零售商关门倒闭的事件发生毕竟是有限的,所以保险机构承担的风险也不会很大。 业内声音 超市发:保险费“羊毛出在羊身上” 超市发方面昨天表示,对于尚处微利的零售业来说,上保险只会使得零售商加剧压榨供应商,成本最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讲,面对零售业内企业倒闭的“高概率”,也不会愿意承保。 物美:上保险可行性不高 北京物美集团负责人表示,对开店交纳保费他们并不看好。如果零售企业开店要支付保险金,首先会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而且店未开就上保险,有“会倒闭”之嫌。同时他也认为,超市的破产行为有相当多的人为因素,保险公司未必会承险。物美认为,“零供关系”就要按合同办事,上保险还不如把钱在交易开始就支付给供货商。 京客隆:保险不解决根本问题 京客隆负责人昨天表示,保险只能解决供货商部分钱的问题,但是对于“零供关系”的缓和没有太大实际作用。京客隆方面表示,零供双方应该依据合同办事,他们非常希望商务部零供管理“办法”能够以立法形式出台,具有强制作用。 第三方态度 保险公司尚无考虑 对由保险公司承保开店的问题,昨天大地财险北京分公司承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和业内都没有这样的险种。这样的险种类似于“责任险”和“保证险”。对于是否可以设立这样的险种,冯经理表示,“我们一定会慎重”。因为目前没有具体数据资料和配套的细则,作为风险机构保险公司也要考虑自己的承付能力。他表示,目前零售商被供货商追债情况非常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公司对此只持观望态度。 张晓蕊 S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