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知道广州市总工会就是广东省供销大厦(现改名为天一酒店)的神秘买家后,有关工会经营实业是否合法、广州市总工会巨额资金从何而来等问题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6日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接受采访时透露,他们办实业已不是第一次,其积累的工会资产也不仅仅只有“天一酒店”。
广东省供销大厦是上世纪80年代广州的第三高楼,由于资不抵债,被法院委托强制拍
卖,却因1亿多元的起拍价而两次流拍。去年3月,广州市总工会以8100万元的成交额成为供销大厦的新买家,继而投资6000万元着手对该大厦进行全面改造装修,并改名为“天一酒店”,总投资高达1.5亿元。
工会的巨额资金从何而来,工会可投资酒店吗?陈伟光介绍,投资酒店的钱主要来源于工会的自筹经费,另外还有部分银行贷款。至于是否合法的问题,陈伟光说,根据《工会法》第42条的规定,工会合法地拥有了可投资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可合法地投资在工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发展上。
他指出,目前,广州市总工会就拥有了3家星级酒店、5个工人文化宫、两个工人疗养院、一所全日制大学及工人体育场、旅行社等18家企事业单位。
工会本来是职工的维权机构,花重金购买一个酒店,假如经营不善血本无归怎办呢?陈伟光强调,投资天一酒店,扩大工会资产规模,就是要使之成为服务工会、服务职工、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
对于投资所得是否部分作为解决工会干部福利的问题?陈伟光称,工会工作人员的收入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参照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标准发放的,投资所得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收入并无任何关联。
陈伟光列举了工会为职工群众解困解难的几个数字:1995年,广州市总工会就率先成立了职工济难基金会。10年来,为全市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达1111.5万元,救助生活困难职工53240户次,受救助家庭户内人口158004人次。1999年和2001年基金会推出两项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1999年又在全国首先推出了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2001年8月,基金会又推出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朱桂芳 罗瑞雄)
《市场报》(2005年12月1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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