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宣布我国严控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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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1: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四日电 中国将进一步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性产品出口。今日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说,明年元旦起,将取消煤焦油和生皮、生毛皮、蓝湿皮、湿革、干革的出口退税;并严格控制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 前段时间,中国官方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成品油等产品出口,不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问题仍较为突出。
中国官方表示,对于部分可用竭的资源性产品,将从保护国内资源的角度,在控制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同时,进一步控制出口数量。对稀土等产品出口数量将适当调减;焦炭出口配额量维持上年水平,不再增加。 按照官方最新出台的这份规定,中国还将严控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汽、煤、柴油的出口数量,将由中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核定,海关按核定数量放行。明年,除大连西太平洋、湛江东兴炼厂以及部分必须履约的长期合同外,不再批准其他原油加工贸易合同。 明年元旦起,中国还将停止部分产品的加工贸易。进口废铜或铜精矿等将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这些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 中国官方同时宣布,将分散染料,汞,钨、锌、锡、锑及其制品,金属镁及其初级产品,硫酸二钠,石蜡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百分之五。(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