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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无效专利专盯中国企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8:25 经济参考报

  专利费一直是高悬在中国DVD企业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近日,一些知识产权专家对以飞利浦为首的DVD专利联盟在华专利的有效性和收取高额许可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DVD企业陷入知识产权困境

  12月1日,一份来自中国知识产权专家对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为首的DVD专利的无效申请递交到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这份自费进行的无效申请中,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对DVD专利池中的关键技术“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受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受机”的创造性提出异议。

  12月6日,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郑胜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社科院法学所教授李顺德、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前法官程永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春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今、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孙国瑞等十多名国内知名知识产权专家聚集在北京大学对张平教授的这一申请表示支持,并对以飞利浦为首的3C联盟在华专利的有效性、收取高额许可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张平表示,3C联盟在华的DVD专利池中,很多是垃圾专利、无效专利和非必要专利,但因未启动无效程序而在中国仍然有效,并被专利联盟打包为一体,收取高额许可费,从而导致中国DVD企业陷入知识产权困境。

  专家们认为,如果以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这三条标准去衡量,DVD另一个专利联盟6C的所谓2000多项专利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已进入公有领域。事实上,DVD早在1997年就在中国开始生产,即使主张国际优先权也可能丧失新颖性。

  另外,专家们还认为,中国的DVD生产商是在外国购得解码芯片、机芯、IC、激光头等核心元器件后,组装成整机再次出口,这些元器件生产商大多数已经交过专利许可费,因而6C所采取的累计提成的做法显然值得商榷。当然,或许这些元器件的组装、搭配与结构本身也是6C专利权的组成部分,那么我国DVD生产商只需就此部分缴费,而6C不加区分在任何一个环节都收取专利费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

  一些中国企业也已逐渐认识到专利巨头们的许可政策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2004年6月,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众多DVD播放机生产商、销售商在美国加州圣地亚哥市法院进行集体诉讼,指控3C专利联盟违反美国反垄断《谢尔曼法》。在德国联邦专利法院,东强数码的的母公司香港东强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还起诉飞利浦的一项欧洲专利无效,2005年6月15日,德国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飞利浦的这项专利在德国范围内无效。

  专利联盟专盯中国企业

  近年来,DVD专利收费之争在我国引起了广泛关注。跨国公司以“行使知识产权”的名义,向中国企业征收巨额专利费,而中国的DVD企业因没有任何防卫的法律武器,只能支付巨额费用。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成为DVD的最大生产和出口国。但国产DVD的核心元器件都是从国外进口,在国内只是进行简单的组装。当DVD市场和我国DVD企业的实力均迅速增强时,DVD领域中的外国专利拥有者也相继组成了若干同盟,包括6C(由东芝、三菱、日立、松下、JVC、时代华纳六公司组成,后IBM也加入该联盟,习惯称呼仍旧是6C)、3C(由飞利浦、索尼、先锋三公司组成,后由LG加入而成为4C)等。

  2002年4月19日,

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经过多次谈判,最终与6C签订协议,规定中国厂商每出口一台DVD播放机即向其支付4美元的专利使用费。随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又与3C签订每出口一台DVD播放机向其支付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协议。

  专利费加上DVD的价格一降再降,碟机企业的利润越来越低。据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目前每台DVD的利润仅维持在5元左右,难怪业界有这样一种说法:“卖DVD还不如卖大白菜”。

  受专利费征收的影响,中国DVD行业经受了难以名状的阵痛。一位国内DVD企业负责人说,除了6C、3C、1C、杜比和DTS外,现在仍不断有国外小厂家和组织声言拥有专利技术,向我们索要专利费。

  受巨额专利费的影响,首当其冲就是DVD的出口。据悉,目前、多数国内DVD企业已停止了普通DVD播放机的出口,而且这一趋势已越来越明显。

  有业内人士指出,高昂专利费其实只针对中国厂家,而跨国巨头们之间相互专利费的结算是极为优惠的,甚至是互免。

  专利纠纷下的出路与挑战

  在跨国公司巨额专利费的压榨下,探讨中国DVD企业的出路问题再一次被摆上了日程:为什么在专家看来已是无效的专利在中国却仍然有效?而这些专利纠纷的背后有没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针对我国企业因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而被迫交纳学费的现状,张平认为,在DVD事件上我们有失误,这个失误就在于我们的专利费交得不明不白。中国的企业交了钱没买到教训,也没补上知识产权这堂课。其实,用了别人的专利技术一定要付费,不付费是不可以的。但付给谁,付多少,付得合不合理,这是我们DVD企业应该考虑的。遗憾的是,我们却没有人来做这样的事情。

  对此,专家们认为,中国DVD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被动,除自身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能力不强等原因外,还反映出我国在知识产权反垄断制度方面的欠缺、企业在合同法层面上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及对相关国际规则了解不多等诸多问题。

  张平表示,在DVD专利联盟拿来的一系列要价单子里,国内的DVD企业根本就没弄清楚这些专利到底是谁的?专利权人是谁?专利分布的地域?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有多大?专利的保护范围有什么用?在这些技术里是否有我们的专利?是否存在交叉许可的问题?芯片商付了酬,组装商是不是还要付酬的问题?太多的疑问还没有展开去研究去分析,还没有真正做到知己知彼,国内的企业就掏了“腰包”,看来,企业做好专利策略分析迫在眉睫。

  专家们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走向国际化的路途中,中国企业无一例外遇到了专利障碍,而看似一个个孤立的专利诉讼案例其实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对方的战略意图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想方设法地打压我们的企业,压制我们的壮大。

  显然,这场围绕DVD的专利争议远远不是用别人的专利必须付费那样简单,因为跨国公司在其中表现出了明显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如果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阻止跨国公司不合理索取专利使用费,容忍类似事件的蔓延,局面将会失去控制,最终会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DVD专利联盟的发难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但问题决不仅仅只出现在DVD这一产业领域,实际上DVD专利池的技术还会对未来视频技术应用起重要作用,在数字相机、

数字电视、手机、汽车导航等许多领域还要面临不公平的许可。

  家电业是我国与国际经济接轨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但跨国巨头们牢牢把持着产业链条的高端,就连不少风光一时的国内企业,实质上也只不过操作着将别人的技术包装之后加价卖出的买卖,充当着“搬运工”和“装配工”的角色。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融入国际社会,国际专利集团将越来越多地盯紧中国生产企业的钱袋子,而如果不能够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的生产企业将永远是别人的打工仔。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企业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力量,中国企业必须赢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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