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行政手段还应运用科技手段防止金融犯罪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8:00 深圳晚报 | |||||||||
信用卡防盗系统(控股)有限公司顾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日前在深圳召开。 会上,专业人士指出,国内金融漏洞及重大金融犯罪活动不断发生,今人触目惊心。重大的金融漏洞及相应犯罪活动的出现,其主要原因和我国现行金融市场体制、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所存在的弊端以及个人道德有关。
同时,专家们还指出,国内的监管思路习惯上依赖行政手段,而不是依靠制度并配以具可操作性、可落到实处的科技工具完成监管目的,自始至终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监管、授权、确认的技术工具。 会上,专家们对信用卡防盗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可以将手机由通讯工具变为支付工具的功能进行了现场演示,并把以科技手段达到“不能”犯罪提上议事日程。 另外,专家们还就如何利用科技工具堵塞金融漏洞防止金融犯罪,加强国家经济安全提出许多宝贵建议,为推广金融监管的新工具提出了积极方案。(靳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