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服饰拉人头传销 新疆工商局提醒市民别上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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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3:43 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 |||||||||
新疆都市报 □记者 严小娟 都市报讯 针对目前在我区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的非法“林枫服饰”传销活动,近日,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自治区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席小丽告诉记者,非法传销“林枫服饰”是一种典型的“拉人头”传销活动。“林枫服饰”虽然有商品,但却是骗人的幌子。上线用“商品”换取下线的高额“入门费”,然后层层瓜分;下线购买商品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获得加入组织的资格,继而可以发展别人,提取报酬。 席小丽告诉记者,传销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搞传销的人仅有10%的人能挣上钱。“林枫服饰”的收入分配制度非常具有诱惑力,但它这根“线”总有断的时候。参加传销组织的大部分是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农牧民和社会无业人员等低收入阶层。因为发展“下线”不容易,所以传销人员大多是亲戚拉亲戚、朋友找朋友。一旦链条中断,许多家庭将陷入困境。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就有60多户哈萨克牧民被“卷”了进去,这些连基本生活都困难的牧民拿出自己的血汗钱用来购买“林枫服饰”西服,最后是血本无归,而且这种西服质次价高。 据了解,我区某些地方有人看见“林枫服饰”居然还打着巨大的广告招牌,其营销人员说自己是直销。 针对这种说法,自治区公平交易局副局长秦汉表示,这纯粹是蛊惑不明真相之人。因为我国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除“雅芳”一家被允许作为直销试点企业外,包括诸如“安利”、“完美”等10家转型企业的所有企业,要想成为直销企业,都必须重新到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挂牌登记。也就是说,从2005年12月1日起,我国才会分批受理、核准直销企业。 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许多人对“林枫服饰”还不太了解,以后在生活中再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有关负责部门咨询,千万不要轻易上当受骗,要自觉抵制类似的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传销活动。 □记者 严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