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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遏制高药价:部分药品出厂即限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2:22 工人日报企业周刊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 丁国元)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知,药品限价将从源头抓起,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同时决定对部分药品从出厂环节起即制定价格进行试点工作。

  据了解,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将从目前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改为制定公布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生产企业可低于规定的最高出厂价格供应药品。生产企业降低出厂价格后,零售单位的实际零售价格要相应降低。具体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按生产企业实际出厂
价格顺加对应档次流通差价率计算的价格水平。国家发改委规定,对生产企业超过规定最高出厂价格供应药品的、零售单位超过实际出厂价加规定流通差价率作价销售的,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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