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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与美公司签订分成合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14:2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7日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获悉,公司近日与美国丹文能源公司就中国南海一深水区块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

  于6日签署的深水区块42/05的分成合同是中海油签订的第四个深水区块合同。据介绍,该区块位于南海东部珠江口盆地的白云凹陷,面积约6939平方公里,水深为300至2000米。

  根据合同规定,在勘探期内,丹文公司承诺进行三维地震数据采集,并钻探预探井。在此期间,丹文公司将承担100%的勘探费用。中海油将有权参与此合同区内所有商业油气发现最多51%的权益。

  中国沿海有多个油气资源丰富的深水区域。但由于深海探油风险较高,过去海上石油开发主要在浅水区域。近年油价的高企和技术的改进,使深水探油成为许多石油公司关注的领域。

  南海东部作为中国重要的油气产区,自1996年至今已连续10年油气年产量突破1000万立方米,成为中国第四大油田。并为中海油实现至2010年油气产量达到5500万立方米奠定了基础。

  南海东部是中国最早与国外石油公司进行联合开发的海域之一。经初步估计,整个南海的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吨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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