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专利侵权最高罚3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9:00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璐实习生张薇)记者从刚刚出台的《天津市专利保护和管理办法》了解到,为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本市将对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对多次、故意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市管理专利的部门除按照规定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外,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市管理专利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市管理专利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由市管理专利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