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象地板被指不当竞争 原告称可能引发群体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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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3:0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黄海 发自北京 强化木地板企业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圣象集团”)总裁翁少斌3月底宣布与瑞典康树公司合作时,没想到公司在8个月后将因此站上被告席。昨天,实木地板企业广东盈彬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下称“盈彬大自然”)状告圣象集团新产品“康树三层实木地板”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2月1日受理此案。记者昨天致电圣象集团市场部经理陈大男时,他表示尚未接到法院传票,目前不方便发表评论。但同时称,公司将尽快与盈彬大自然沟通。 起诉原因 据原告代理律师周兆勇介绍,今年10月份,盈彬大自然通过公证取证,调查到广州美居中心、上海红星美凯龙商场和北京大钟寺蓝景丽家家居广场的圣象专卖店内,从今年4月份大量散发包含对比性内容的宣传册,将康树三层实木地板以外的实木地板统称为传统实木地板;声称传统实木地板存在缝隙和开裂问题,康树三层实木地板特有的四大技术可避免该问题。此外,圣象集团还在广州的专卖店内张贴贬损其他实木地板的画报。周兆勇称,因上述宣传册的商标权归圣象集团所有,而专卖店则分别由其广州、上海、北京子公司开,因而将圣象集团及其3家子公司告上法庭。 盈彬大自然品牌管理中心总监胡造奇称,虽然圣象集团并未指明其针对的具体实木地板企业和产品,但上述圣象专卖店所处的商场中也有该公司的专卖店,这种宣传已对其销售造成严重冲击,该公司每平方米实木地板毛利润约10元,按一年减少50万平方米销量计算,决定索赔500万元。 可能引发“群体诉讼” 胡造奇认为,圣象集团将康树三层实木复合地板改成康树三层实木地板,违反了木地板国家标准,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业内一位资深人士的认同,该人士称,虽然三层实木复合地板与三层实木地板没有太大区别,但两者都有国家标准不能混为一谈。实木复合地板虽比实木地板缝隙小,但实木地板并非淘汰型产品或国家明令禁止产品,藏污纳垢的说法有点过,开裂则主要与木材品质有关。 胡造奇认为,圣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行为使整个实木地板行业声誉受损,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上述业内人士则表示,圣象集团这种做法有可能引起群体诉讼。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盛杰民称,此案关键是圣象集团所指传统实木地板的缺点是不是在行业内普遍存在,如果该公司能举出实际例子来佐证就不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如果这种比较是捏造事实则属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