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根据密度变化定制零售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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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15:40 中国石油网 | |||||||||
中油网消息 (现代司机报记者 张闻天 许春发)12月3日,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调整了全省系统内加油站汽柴油零售价,所有牌号的汽油价格每升平均上调了0.11元,低凝点柴油每升上调0.1元。其中,90号汽油由原来的3.88元/升涨到3.99元/升;93号汽油由原价4.14元/升涨到4.25元/升;97号汽油由4.52元/升涨到4.64元/升;-35号柴油也由原价4.47元/升涨到4.57元/升。
涨价次日,记者来到位于长春市亚春大街的长通站,该站站长宋海波表示,今天加油数量没有明显变化,个别司机表示不太明白油价为何上涨,宋站长解释说,加油站是以升付油的,由于冬季油的密度增大,容积减少,现在每升油的价格虽然上涨了,其实每吨油的价格并没有变化。 据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总经理刘松林介绍,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成品油销售企业并没有自行调整成品油零售价的权利。他告诉记者,成品油零售最高限价是由国家发改委根据一定时期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市场汽柴油现货价格变动以及国内经济的运行情况制定的。如果三地市场汽、柴油现货价格加权平均价格变化幅度超过8%,国家发改委就会在三地加权平均价格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制定和调整出国内各地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中石油和中石化可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8%浮动幅度内确定加油站具体零售价。 针对此次调价,刘松林解释说,国家定价是以重量(吨)为单位的,而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全部以升为单位付油,通常情况下天气温度不同成品油密度也会不一样,一般二季度和三季度气温较高,90号汽油的平均密度较低,约为每升0.734千克,每吨的升数多,所以价格较低;而一季度和四季度气温低密度较高,约为每升0.758千克,每吨的升数也相应变少,所以零售价也会有所提高。但无论每升价格上涨或下跌,国家制定的每吨的零售中准价始终没有变化。 随后,记者采访了吉林省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孙殿左,他明确表示,此次中石油加油站以升付油零售油价调整是符合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的函》(吉发改价格函字〔2005〕179号)的规定。他说,按照该函的要求,吉林销售分公司升付油零售价格随着季节温度的变化每三个月需变更一次,具体的调整时间为每年3月1日零时、6月1日零时、9月1日零时和12月1日零时,在每一周期具体实施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公布前,吉林销售公司需要将测定的换算依据及有关资料报省发改委备案。这次吉林销售公司早在12月1日之前就已将有关汽柴油密度测定的换算依据交吉林省发改委备案,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属正常调整。 据记者了解,根据密度变化来调整成品油价格在全国并不通行,只适合少数北方四季温差变化较大的省份,此次吉林销售分公司价格调整是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审批的因密度换算进行的正常调整。目前,未见中国石油所属的其他省份成品油销售分公司零售价格有何变动,据吉林省发改委孙处长介绍,这是因为各地政府对价格调整报批程序有不同的规定。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分析师牛犁分析说,根据密度变化调整成品油零售价,说明成品油定价变得越来越科学,这也是国外石油公司通行的做法。他说,国家发改委正在认真研究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挂钩的可能性,如果国内油价与国际接轨,消费者要承受更厉害的波动,当然,那时因为天气变化、资源紧张等因素进行的区域价格调整也更加频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