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节能住宅:政府应出台“组合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10:45 经济参考报

  建设部日前颁布并将于明年正式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这一措施是中国建筑节能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国建筑技术节能从抽象的呼吁向具体量化指标的转变。

  近日,五合国际建筑设计集团主设计师刘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建设部节能新标准的出台,仅仅是政府大力推广住宅节能的第一步。种种迹象表明,政府对于推动住宅节能工作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政府应将再出台一系列的建筑节能“组合拳”。

  节能标准对消费者是最大利好

  新标准的公布无疑提高了住宅节能的实际效果。刘力表示,在近几年的火爆楼市中,虽然

房价节节攀高,消费者多次置业的不在少数,但买一套房便后悔一次的消费者大有人在。也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对于手中这些高能耗低舒适的商品房发出“买得起,烧不起”的感叹。有些采用非常基本的,或者是传统的住宅维护结构和采暖制冷设施的住宅,虽然售价不高,但每年的采暖及制冷费将近一万元。而按照新的节能住宅标准设计的楼盘,由于大量采用了高标准的节能材料和技术,在不同方面的节能效果均有所提高,因而有利于节约能耗,为消费者和社会带来长久的好处。

  新标准是国家的强制性措施,由于其进一步细化了标准的内容,因而强化了标准的执行力度,可以说是提高了强制性等级。以前虽然有国家住宅节能规范,但由于标准偏低,特别是缺少技术细节以及可操作的标准,使得住宅节能多停留于表面文章。在

房地产市场上,随着行业游戏规则的不断升级与完善,对于产品质量约束性的技术标准只会越来越高,执行力度也将会越来越严格。新标准在执行层面的严肃性将有利于整个行业向着规范化与健康化的方向发展。而在更高层面的产品竞争方面,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势必是最大的利好。

  

开发商仍有空隙可钻

  “新标准对节能技术的配套使用方面规定的还不够彻底,这对利用节能来炒作的开发商来说仍有空隙可钻。”刘力对记者说,国家要求节能是希望降低建筑的整体能耗,而不是简单的要求采用节能的单项技术与材料。采用节能技术仅仅是手段,降低整体能耗才是目标。另一方面,新的规范仅仅是一个标准,促进住宅产品达到新的标准才是国家制定这一标准的目的。如何落实执行这一新的标准是行业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下一个重要任务。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对执行新标准的建筑产品,特别是已竣工完成的楼盘,检测手段,包括检测途径、检测软件及检测工具,均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实践还需要节能政策在操作层面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另外,刘力认为,仅有强制性的规范还不够,还需要有鼓励性的政策。虽然目前政府的节能措施仅限于住宅节能标准的提高,但迫于国内能源形势的严峻,预计政府迟早会出台类似欧洲的住宅节能鼓励性措施。

  他说,欧洲目前所实行的节能鼓励性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对采用高科技节能的项目减免税收;其次是为节能住宅项目的开发提供低息贷款;再者对于采用某些先进节能措施的项目,由于其开发成本过高,由政府提供特殊补贴。当然这种政策的制定,不可能仅依靠建筑或地产行业的政府管理部门一方推动,需要金融、税收、地产、建设以及技术推广等多部门的协作才能形成更具推动力的政策和措施。可以预计,采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大规模节能住宅的项目,将会得到政府更多的专项投资以及其它优惠政策支持。这对目前仅依靠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开发商来讲,将会提供一条新思路。

  政府应再出台一系列“组合拳”

  “新标准的重要特点之一是为广大住宅消费者提出了一定可以量化的指标。”刘力向记者表示,以往的消费者在选择住宅商品房时,对于住宅的节能性能,以及节能具体技术、设备以及材料都一无所知,更不要说具体的选择标准。这样造成许多自称达到国家节能标准的住宅,既无法明确标明的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应用,又无法提出节能的量化指标。住宅节能只停留在宣传口号的层面,节能的理念更多的是被用作促销的标签。新标准的实施,将使建筑节能在具体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选用方面更加明确。

  新标准公布了可以量化的指标,既为消费者选择不同楼盘提供了比较的可能性,又为产品的选择提出了一定的数据化依据。新标准可以量化指标是建筑核心技术品质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对建筑节能提出的明确、唯一、权威性的品质要求。这一理性的标准将为消费者擦亮眼睛,使其掌握科学的武器,也将促使地产项目的竞争回到理性的轨道,并依靠科学的数据走向公正的竞争。

  刘力认为,此次节能新标准的出台,仅仅是政府大力推广住宅节能的第一步。达到新的住宅节能标准既不意味着住宅节能的终极产品,也不意味着是实现国家节能的终极目标。

  种种迹象表明,政府对于推动住宅节能工作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政府会出台一系列的建筑节能“组合拳”,不仅从产品整体技术规范层面,也将会在实际操作,经济鼓励手段方面,甚至从防止和抵制利用节能炒作方面,一步一步同国际建筑节能的大潮流接轨,并脚踏实地的把建筑的整体能耗真正的降下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