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施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届时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将以户为基本单位进行。
据北京市建委介绍,从明年起,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建筑结构外观等九大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同时,购房者在收房时还可在其所购住宅外墙的显著位置看到该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购房人一旦发现其所购住宅存在问题,可直接找到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及时处理。
目前,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主要以整栋楼为基本单位,没有针对每一个住户的质量验收依据。交房后业主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直接找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而引发质量投诉。由于业主对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信息不够了解,使质量纠纷的解决过程复杂而漫长,也给政府工作造成极大压力。
按照新的质量验收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验收专用章,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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