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国内药企不得委托加工境外疫苗麻醉药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17:12 城市快报

  周明

  见习记者 周明 城市快报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家药监局日前下发的《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国内药企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所需来自境外的原料药、裸包装制剂、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物料,无须办理进口注册和进口备案手续。

  据了解,《规定》虽然有加工药品所需来自境外的原料药、裸包装制剂、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物料,无须办理进口注册和进口备案手续的简化条款,但是,同时明确了以上物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使用或者用于生产国内销售的药品。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接受境外厂商的委托加工,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加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