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维 发自重庆
重庆市日前出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该市将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机制,全面实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整合年产万吨以下煤矿
方案计划建立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准入制度,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建立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市场化配置体系、矿山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和矿产资源开发责任体系,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方案提出,至2006年12月,重庆市将对所有生产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查处,以及对全市所有矿产资源勘察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方案提出了十大整治重点,分别是结合该市小煤矿多、非煤矿山分布散的实际情况,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勘察和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并提出“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以及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当地的优势矿种进行专项整治等。
关于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案的一大亮点是提出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机制,全面实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方案显示,重庆市将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生产规模不合理的问题,实行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各类矿山要限期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将逐步有序合理整合。
煤炭“官股”撤资3582万
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透露,截至目前,该市已确定属于“官股”清理纠正对象292人,登记入股金额3751万余元,已撤出金额3582万余元,占应撤金额的95.5%。目前正在对有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认定。
目前尚无法获知具体有哪些官员在煤矿企业中持股,持股比例、数量、方式以及重点分布地区等细节性问题也无法查证。
记者注意到,上述方案中称将“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但并未明确非煤矿山的“官股”是否应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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