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定15个医药出口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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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 15:2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陈楫宝 北京报道 11月25日,商务部科技司有关官员对本报记者证实,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石家庄、长春、杭州、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化、泰州、淄博和桂林15个城市从全国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1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这是商务部继前年重点扶持软件业出口后,再一次将医药产业作为科技行业重点扶持对象。
商务部官员表示,此项认定是落实国务院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意见,从2003年起未来5至10年内,培育10家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在5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出口企业和跨国公司,100家左右年出口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出口骨干企业,一批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中西部地区出口企业。力争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4500亿美元,年均增长13%以上,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5%左右。其中,重点发展医药产业和鼓励建立出口基地。 据悉,获得认定的首批15个城市去年医药产业总产值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50%以上。医药产品出口接近50亿美元,占全国医药产品出口的40%。 获得出口基地认定的城市将会获得国家诸多政策支持。商务部科技司官员透露,商务部将着重从优化结构、培育主体、开拓市场、促进交流等方面,对医药出口基地内企业的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药品境外注册及与国外技术交流等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 资金方面,中央支持资金将从国家外经贸扶持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同时按照原外经贸部、财政部《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助资金项目。同时,地方也将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目前,成都市已将外贸扶持资金(1000万元)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医药出口基地项目的资助,拟对基地内获国家政策资助的项目给予地方配套支持,科技部门每年对生物医药项目给予1000万元的创新项目扶持。 与此同时,作为行业协会组织,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决定,在“广交会”医保展区设立国家医药出口基地集中展区,在商会所举办的各个国际与国内展览中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优先安排展位,有条件的集中安排展区;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企业优先提供国际市场注册、认证、信息、客户和法律等项服务;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免费提供基地进出口数据查询;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医药企业集中加入商会的,注册费减半等实质性帮助。 另外,由商务部机电司组织认定的国家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名单将于12月份认定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