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个税细则年内难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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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7:2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林明发自北京 11月21日,备受各方关注的北京房地产交易个税细则并未如期而至,这个原本被市场提前预知的日子,在北京市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下往后顺延了。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年内将不会再出台关于房产交易个税的征收细则。尽管如此,早已严阵以待的京城各大中介经纪公司仍不敢有丝毫懈怠,据预测,房产个税新政策将在明年春节时分正式发布施行。主管部门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通知的下发,征收房地产个税就成为市场各方最为关注的主要内容,随后北京、上海等地相关主管部门相继对征收房地产个税事宜紧锣密鼓地进行前期咨询、酝酿拟订相关实施细则阶段,以适用各地方市场的实际状况。 11月21日,是原先市场预知发布个税实施细则的日子。然而在忐忑不安中度日如年的京城房地产经纪商们并没有能迎接到预期中的“暗淡”时光,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个税出台的具体日期肯定将往后顺延,至少在今年内不会再发布房产个税实施细则。 《第一财经日报》致电北京市建委相关部门时了解到,目前并没有关于房地产个人交易所得税相关实施细则政策的出台,何时出台目前尚不得而知。而另据一位相关部门人员私下透露,今年应该不会出台个税政策了。记者随即在京城多家房产中介机构处证实了该信息:年内不会出台个税细则,未来可能在明年春节前后正式出台并实施。 由于房产个税的征收普遍被京城业内认为是今年二手房市场影响最大的一颗“重磅炸弹”,从酝酿伊始就得到了包括房产中介、买卖双方以及相关机构等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由于目前处于非常的敏感时期,绝大部分经纪机构负责人不愿表明身份多作评论。 而事实上,关于征收房产个税,不同主管部门意见的分歧也早有端倪。早在今年7月,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就在公开场合表示,对于恢复征收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并不知情,显然事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随后北京在执行了不足20天个税征收后再告搁浅,显示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对新政策明显的意见分歧。 为了避免同样的尴尬再度出现,此次个税出台之前北京相关部门进行了长时间论证酝酿,而就最后暂缓出台细则来看,分歧依然存在。 数据显示,北京二手房市场在经历了短暂的“个税”风波之后,市场交易量降至冰点,当时各大中介公司已签约尚未过户的业务纷纷“撤单”,比例高达90%,一位主管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暂缓出台个税细则的最直接原因,对于尚处在恢复期的北京二手房市场而言,过度剧烈震荡不是房产主管部门所愿见的。市场出现“抢单” 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严格征收房地产个税通知后,一方面北京相关部门加紧制定相关细则,另一方面抢在细则出台前完成交易的业务也在明显增加,根据海淀、丰台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近期办理过户的数量有较大增长。 在北京顺驰、我爱我家、中大恒基等京城较大规模的房产中介商出现明显“抢单”现象,即在11月21日前完成过户交易,由此带动的业务也有明显增长,尤其是进入11月以来,部分门店和中介机构上中两旬的交易量,增长比例高达20%~30%。中介公司人士表示,这主要是由于买卖基于合理避税的考量,刺激业务量带来的增长。业务量短期内膨胀不仅表现在中介公司,与二手房交易相关的贷款、评估等部门同样反映相比平常忙得不可开交,大呼人手不够。 二手房市场近期异动充分显示出市场买卖双方的现实心态。一位中介公司老总这样向记者分析,在实行个税后,卖房人显然会将多出来的交易成本转嫁到房价成本中,无形中加大了房屋总价,最终导致二手房价的居高不下,乏人问津。事实已经证明,在7月份北京恢复执行个税征收的那段时间,房产交易量大幅下滑,交易量极度萎缩。 “一方面是导致二手房价上升,市场持币观望气氛进一步加重;另一方面,极度下滑的交易量直接威胁到半数以上京城经纪商的生存。”该老总表示。 资料显示,目前北京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已经趋于饱和,根据北京房产协会会长陈同顺统计的数据,仅登记注册的总量就在两三千家左右,相比之下,上海目前中介机构数量为3000~4000家,而北京二手房业务总量仅为上海的四分之一,个税细则出台后,市场僧多粥少的窘境还在不断加剧。 过度竞争已经引发了今年以来京城多家连锁经纪企业相继关门歇业其中一些较大规模的一级资质中介商也陆续出局,包括首创金丰易居等也在今年传出主要股东方撤资事件;而前一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佰家经纪”事件亦是过度竞争导致公司疯狂挖角所造成。折中选择? 然而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税通知的下发,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集中的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征收个税的问题,而是如何征收、何时征收的具体问题,结合市场各方目前较为强烈的反映,对个税征收的环节质疑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增长已经使得现有物业价值,相比前几年购买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值,这几乎成了所有物业的现实状况,而如果不能分门别类地加以区别,而实施“一刀切”式征收,覆盖面无疑过大。 其次,对于物业的性质,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产权房等多种非商品房性质物业,如果简单地“一刀切”,显失公允;对于一些年代久远的物业,当时价值很低,与现有市场价值相比,征税空间太大,这些都是可能造成个税产生争议的环节。 据了解,在目前拟订个税征收细则过程中,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考虑对于诸多环节因素作综合的谨慎处理。据一位接近拟订政策的核心人士透露,明年春节前后出台的个税细则将一方面对以改善居住为目的的合理买卖、正常需求作区分,一方面对于投资炒作作限制,而对于实际缴纳方式,目前还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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