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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澄清:机票燃油附加费未取消截止日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飞) 据了解,民航总局估计将在下月中旬出台关于燃油附加费的最终征收方案,由于目前各航空公司已开始销售2006年的机票,因此,在正式出台最终征收方案之前,暂时在计算机订座系统中取消了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截止日期,等到燃油附加费新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

  征收方案尚在讨论之中

  随着距离12月31日燃油附加费的截止征收日期的临近,各大航空公司开始延长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并称民航总局已经下文取消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日期限制。昨天,国内不少媒体都报道称,“民航总局发文取消了12月31日截至征收日期的限制,并将维持原来的征收标准。”

  记者随即联系上民航总局一官员,她对此予以澄清:“现在针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方案并没有定论,其中包括是否取消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截止日期以及征收标准是否会提高等,对于燃油附加费征收问题没必要‘遮遮掩掩’,一有定论,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国内各大媒体。”

  航空公司方面也证实了该官员的说辞,海航一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确实没有收到关于正式取消燃油附加费征收截止日期的通知,因此还不知道明年销售机票时是否还要加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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