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定15个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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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4: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商务部近期作出决定,认定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15个城市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除上述4个城市,同时得到认定的还有石家庄、长春、杭州、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化、泰州、淄博和桂林。商务部科技司负责人表示,商务部选出这批医药产业基础比较好、出口竞争潜力比较大的城市,建立国家医药出口基地,旨在更好地促进医药产品出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及产业基础的提升,医药类产品出口发展较快,2004年出口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120亿美元。然而,科技司负责人指出,中国医药产品出口结构不够合理、国际竞争力不强,在产业规模、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导向等方面,均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 上述15个城市2004年医药产业总产值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50%以上;医药产品出口接近50亿美元,占全国医药产品出口的40%。同时,各出口基地各具特色:石家庄、杭州、泰州是全国化学药品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上海、深圳、淄博医疗设备的生产与出口能力比较突出,综合医药出口实力强;天津、广州、成都和通化的中医药产业基础较好,对外贸易力量较强;长沙、桂林、西安近年来中药提取产业发展较快,是中国提取物研发与出口基地;北京和长春的生物制药研发与生产能力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