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造达菲不考虑商业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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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1:3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传敏) “广东造‘达菲’,目前还没有推向市场的准备”。昨日,成功仿制出“达菲”的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院长陈凌向记者证实,确与广药集团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但他一再向记者强调,由于目前还没有获得罗氏授权,广东造的达菲,只是用做流感大流行的药物储备,不考虑商业用途。 陈凌向记者表示,今年10月21日,该院成立了攻关小组,着手开展达菲的仿制与开发
按照WTO知识产权第31号条款规定,若成员国面临国家紧急危难,且不为商业用途时,可不需要与拥有专利权者协商,只需在合理的实际情况下“告知”拥有专利权的厂商,便可以使用此专利。 让陈凌有点担心的是,“目前还不是流感流行的紧急危难状态”,但陈凌认为,从一个科学家的角度,有责任仿制出达菲用于储备”。陈凌指出,如果生产出来的达菲不用于市场销售而用于储存,则应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