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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机票仍含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0:43 华商网-华商报

  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截止期限被取消,这意味着?

  明年机票仍含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 (记者 赵海国) 今年7月,为缓解油价上涨导致的成本压力,民航总局曾批准所有中资航空公司在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然而记者近日
了解到,12月31日这个最后期限已被民航总局发“通知”取消,这表明如果没有新政策出台,明年机票中仍将包含燃油附加费这一收费项目。

  航空公司:继续征费事出有因

  据悉,海航日前首先宣布,明年1月1日(含)后的客票将继续按现行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出票日期从18日开始计算,记者致电海航总部了解到,这一做法并非海航的内部“动作”,而是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14日通过各航空公司在各地的“中航信”售票系统下发的一个通知,通知称,考虑到各航空公司目前已开始发售2006年机票,经研究,在计算机订座系统中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截止日期(即12月31日这个日期),待燃油附加费新政策出台后,再进行调整,而海航正是从18日开始执行这个通知精神的。

  代售点:售明年机票仍含附加费

  记者近日从西安咸阳机场售票处和市内主要机票代售点了解到,除海航外,国航、东航、南航等国内几大航空公司预售的明年国内航线机票中也都含有燃油附加费,售票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所使用的售票系统已经默认了这个收费项目,他们无权改动,这个系统的控制中心在北京,他们只负责具体执行。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否认他们曾接到或发布续征明年燃油附加费的消息,并表示他们正在与发改委有关部门研究新的征收政策,最近就要出台,并称“这需要发改委牵头”,具体情况让记者到发改委去了解。据了解,今年8月份开始执行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核定为: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媒体透露:征费标准还可能提高20%

  此前有媒体透露,民航总局已把延长燃油附加费期限的申请上报到了

国家发改委,要求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由目前的12月31日延长到明年3月,并且将征收标准提高20%,而国际航段的燃油附加费,已经从10月中旬开始提高了10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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