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养老保险新规出台在即基础养老月缴标准上调1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个体户缴费低于企业职工

  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

  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为由月平均工资的20%变为30%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1月22日电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透露,已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将于近日公布,并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国务院20年来对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发出的第三个《决定》,可以算作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

  据了解,该《决定》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二是统一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三是改革计发办法。

  具体内容为:根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将他们的缴费比例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同时,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同时,基础

养老金月缴标准为由月平均工资的20%变为30%。

  专家认为,将这3个百分点划入社会统筹,有利于减少养老金收支缺口,同时,也可强化个人责任,通过对计发办法的调整,调动个人缴费的积极性。此外,改革之后,财政不需要对个人账户进行兜底,这也可以减轻财政压力。(来源:海南日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