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首批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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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9:30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 |||||||||
江苏 2005-11-21(中国商业电讯)——近日,中央文明委在京隆重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表彰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春兰(集团)公司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表彰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刘云山主持,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陈至立宣读了表彰决定,中共中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既是对过去几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检阅,也是继往开来、继续前进的新起点。今年3月,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全国文明单位等的推荐和考核。历经半年时间,通过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指标的层层评比,春兰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春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高度重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全力打造学习型的现代新国企,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着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春兰,企业文明建设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并且不断创新,渗透到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而其浓郁的春兰文化,也正日益凸现魅力,促进着企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春兰集团在文明单位建设中,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较为突出:一是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建立了创新型矩阵管理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并出台了一系列与管理体系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二是大力推行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干部、党员、职工队伍素质;三是持之以恒,强化管理,保证公司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四是立志高远,凝聚人心,全面营造起富有春兰特色的企业文化氛围。 关于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原江苏春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改组的基础上,由江苏春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泰州春兰特种空调器厂和泰州春兰销售公司共同发起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于1994年3月22日成立。原春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是于1988年12月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246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