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的燃油附加费航空公司悄然开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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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9:33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良)虽然国家发改委还未下发通知允许航空公司在明年继续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已有国内航空公司悄然延长了征收的期限。海航日前已明确表示将在明年同样征收燃油附加费。记者昨日通过调查还发现,国内各其他主要航空公司也已悄然开收明年燃油附加费。 海南航空公司日前宣布,明年1月1日(含)后的客票将继续按现行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记者昨日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出票处和沪上票代处获悉,现在订购东航、国航以及南航等三大航空公司国内航线明年1月1日之后的机票,都要支付燃油附加费。一家票代的工作人员甚至声称,从未听说燃油附加费只收到12月31日这样的说法。 据悉,为缓解国内航空公司因油价上涨所导致的成本压力,民航总局早在今年7月曾批准各航空公司在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国内的航线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航段在800公里以下的航线,每位乘客收取人民币20元的燃油附加费;航段在800公里(含)以上的航线,每位乘客收取人民币40元的燃油附加费。 关于国内航空公司拟延长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期限的消息盛传已久,但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一直未就此作出任何表态。东航董秘罗祝平昨日向记者表示,要求延长期限甚至增收燃油附加费是由航空协会出面打的报告,目前是否延长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还没有任何可以公布的消息。国航上海基地的内部人士也表达了与罗祝平类似的观点,但他同时表示,虽然目前还未得到任何有关这方面的回应,但应该至少会延长一段时间。而南航上海营业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并未收到任何延长征收期限的通知。 有消息称,关于延长燃油附加费期限的申请已经由民航总局上报给了国家发改委,要求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由目前的12月31日延长到明年的3月,并且将征收标准提高20%。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价格处处长邓戬表示,民航总局方面尚未接到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延长或者增加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具体的决定还要看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