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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调价 搬起份钱砸了自己的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16:57 中国经营报

    作者 寇建东

  高油价时代背景下,出租车行业“涨”声一片。

  继南京、济南等省会城市做出加收燃油附加费和对运价进行调整的决定后,广州也于11月15日开征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

  北京仍在观望,但方案已基本确定。三套“游戏”方案——加收燃油附加费、调整起步里程/价格、调整运营单价——不日将走上听证会的PK台,胜出方案或将在年底前实行。

  面对持续居高不下的油价,政府也有难处。按现行政策,每辆出租车每月补助150元,一年下来财政支出便高达上亿元。与此同时,出租车公司为高油价每年付出的资金则更高至两亿元以上(高油价初期,公司每月每车补助220元,后政策规定公司每月每车增加补助150元,共370元/月车)。如此看来,调价势在必行,不必羞羞答答。

  但方案一直半遮半掩,似乎绝不仅仅是“仍需听证”这一环节造成的。

  “听证信息严重不对称,听证的结果往往却符合预期。”

国家发改委的一位专家痛斥的听证会属于逢“听”必“涨”。但对于即将召开的调价听证会,北京市有关部门显然更有所“顾忌”。因为,真正值得听证的不是调价方案,而是一直以来被公众所诟病的“份钱”。这一点北京市的主管部门心知肚明。

  事实上,有关部门所呈现的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态,正是由自己一手酿成的。

  1996年10月31日,北京市

出租车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企业营运任务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129号文件一纸文件,彻底改变了北京市原有的出租车行业市场格局。出租车司机交回了车,公司则独享了经营权;而1999年、2000年前后,政府更是主导了出租行业兼并重组的大戏。

  如果说“129号文件”是埋下了日后引发份钱争议的“种子”的话,那么,出租汽车公司在获得政府无偿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开始的“疯狂”圈地,使各大公司迅速组成共同的利益集团,并与政府方面达成了某种“默契”才是问题的“根子”。

  这根利益链条是:由地方政府进行运价管制、总量控制,并确定“份钱”;出租车公司在此之下,利用规则“合理”赚取利润。

  因此,其间虽有人对出租行业暴利问题“讨伐”不断,但均未伤其筋骨。只是到了最近两年,持续上涨的燃油价格似乎成为了割裂这种“默契”的利剑。

  日前接受记者采访的北京某出租车公司老总最终拿出了公司账单,上面显示:单车月利润仅为300元。无独有偶,在11月6日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举办的全国出租车管理经营研讨会上,同样有出租车行业“巨鳄”大倒苦水。对此,北京市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指出:调价不是关键,放开“份钱”管制才是根本。

  显然,我们无从考证一直以来在政府的庇护下企业所获得的利益,但如果这种利益的获取是建立在以特许经营权之下的事实垄断经营,那么即便目前这种“份钱”的形式被打破,也依然无法真正“颠覆”这种“默契”。

  解铃还须系铃人。“份钱”之争仅仅是表象。出租车运价调整背后真正潜藏着的是垄断经营的思维定式。理解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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