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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四成消费者对航班延误后所采取补救措施不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21: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十一月十八日电 (记者 刘长忠)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有百分之四十三的消费者对航空公司在发生航班延误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感到不满意。

  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协会采取问卷调查和组织召开相关座谈会等形式,联合对航空服务状况进行了调查。据统计,二00三年七月至二00五年六
月,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组织共受理航空类消费投诉七百余件,涉及消费者超过一万人次,其中航班延误占百分之六十六,票务纠纷占百分之十四,行李灭失占百分之十二,其他占百分之八。

  消费者表示对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航班延误能够理解,但不论是何种原因所导致的延误,航空公司均应及时告知延误的真实原因,并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不应只考虑自身利益,以“不可抗力”来推卸责任,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求偿权。有百分之四十三的消费者对航空公司在发生航班延误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感到不满意;有百分之八十九的消费者认为,航班延误发生后的相应服务规定和补偿规定应当明示消费者。消费者认为,正是由于一些航空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不尊重,激化了航空消费纠纷,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罢乘”、“占机”等过激行为在一段时间内时有发生。

  中消协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航空行业的恶意竞争造成航班延误数量的上升与服务质量的下降;服务理念与“以人为本”的要求不相适应;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与行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中消协呼吁:民航总局应从构建

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加紧督促各家航空公司在半年内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和方案。

  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副主任李洪涛称,本次调查的数据真实准确。不过她认为,中国民航的正点率高于美国达到百分之八十;航班延误有基础设施、航空运力不足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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