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我国应建立湿地保护主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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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5: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田发伟) 水利部专家组日前在对黑龙江扎龙湿地、河北省白洋淀湿地的水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后认为,我国湿地水环境管理部门太多,导致责权不分,保护不力。专家建议,应由政府建立主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加大对我国湿地水环境的保护力度。 针对目前我国湿地水环境破坏严重的现实情况,水利部日前成立了由水利部综合事
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马吉明说,湿地包括湖泊、河流、水库等水域,与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起着调节全球气候、控制污染、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有“地球之肾”的美誉。但由于过多的人为因素,我国湿地资源遭受到巨大破坏,绝大多数湿地都存在水资源匮乏的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金安平表示,通过对白洋淀湿地水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的调研发现,目前我国湿地保护涉及林业、水产、土地、环保等部门,管理部门太多导致责权不分,渠道不畅。比如,长期以来湿地主要由林业部门主管,而补水却由水利部门负责。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詹卫华博士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对湿地保护仅限于湿地上生长的动植物,很少关注湿地水环境这一核心问题,没有意识到湿地保护的关键是水的保护,也缺乏对湿地生态恢复的综合性措施以及对湿地保护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研究。国家应组织构建湿地主管机构,协调各部门,对湿地水环境保护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应积极探索湿地保护的方法,加强对湿地的保护,最终对湿地实现立法保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