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福娃上周刚刚面市就引起了抢购热潮,不少奥运特许商店甚至出现了短时间的断货。而高出标准售价许多,且难辨真伪的吉祥物福娃“水货”,却在北京秀水街市场意外“现身”。
本报讯 记者 赵秀芹 报道:11月1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接到举报,说秀水市场惊现假冒奥运吉祥物“福娃”。摊主强调他们的福娃都是从生产厂家直接提的货,绝对是
正品。但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特许经营处当即表示,北京奥组委没有在秀水市场设立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零售店和吉祥物特许商品临时销售点。
14日下午,新秀水市场4层D0057摊位姓朱的商户主动到朝阳建外工商所接受调查,并带去了尚未销售出去的8个“福娃”。朱姓商户说,这些“福娃”都是从工美大厦奥运特许商品零售点买的,一共买了两套共10个,并向工商人员出示了在工美大厦的进货发票。
“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奥运吉祥物,即使卖的是正品也是一种侵权。”朝阳工商建外工商所所长陈小哲说,目前已经没收了8个未销售的“福娃”,并对商户进行立案调查。由于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将可能面临其非法所得最高5倍的罚款。
据调查,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已经从11月14日开始,派驻工商人员常驻秀水,对奥运特许商品加大保护力度,在任何市场发现假冒商品都将予以严厉查处。
北京奥组委和工商部门提醒市民,目前北京地区只有17家特许经营店和48个临时销售点经过授权出售吉祥物,并贴有防伪标签,而且全国统一售价。市民可拨打特许商品客户服务电话8008100010进行咨询、举报和鉴别真伪。
北京奥组委还向社会发出公告,重申严格依法保护奥运吉祥物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吉祥物。公告称,根据国务院于2002年4月1日制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奥组委为吉祥物的权利人,并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了吉祥物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手续,并与国际奥委会合作,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同时借助合同以及行政措施加大对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由于吉祥物可视性比较高,玩具等商品会受到人们追捧,鉴于吉祥物商品种类庞杂,北京奥组委将就一些容易被仿冒、人们喜闻乐见的吉祥物商品申请专利。
《市场报》 (2005年11月16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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