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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首征燃油附加费 广州多收1元争议不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8: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李刚

  11月15日是广州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第一天,从即日起到汽油价格跌到3.70元/升前,打的乘客除付计价表所示车资外,还需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

  16000台出租车的司机师傅们大多在忐忑中度过了还算相对平静的这一天,市民对1元
“燃油附加费”的反感似乎没有预想的那般严重。不过一天下来,司机、管理者、乘客各方颇不宁静。

  司机:多收1元终究是多事之源

  广州白云出租汽车公司的刘师傅一大早就出车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告示贴在车内醒目位置。上午多数乘客对多收1元钱没有表示太明显异议;但也有一些乘客没那么好“对付”,有一个乘客临下车前刚跳表,很不高兴再多付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为了避免争执刘师傅只得作罢。“花时间去争1元钱还不如花时间去多载一个客。”

  比起刘师傅,刚换

新车的区师傅可就不大顺心了,原因是他开着一台天然气环保型出租车。有乘客提出,既然你的车没有烧油,干吗还要收“燃油附加费”?区师傅有苦难言,汽油涨价了天然气并没有不涨价,但他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这个理,碰到这种情况只好主动放弃“1元钱”。

  一些司机告诉记者,每天每班司机师傅可多收25—30元,大约能解决1/5—1/4汽油费。但如果让自己选择,宁愿出租车公司少收点钱,政府少收点税。现在每天每辆车要承担300元以上的负担。

  也有司机希望将“燃油附加费”这1元钱调到计价表内统一显示,那样就不必在计价表显示之余还另撕一张1元钱的小票。这是引起乘客误会的根源。

  管理方:开征之初就虑及取消之时

  广州市物价局要求司机多作些解释。物价局称,不调出租车计价表有因有据。首先调表需45元费用,再者“燃油附加费”并非无限期收下去。当90号

汽油零售价回落到3.70元/升以下时,将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如采取调计价表的方式,等到油价回落取消“燃油附加费”,司机如不主动把表调回来,就可能会出现无限制收取的漏洞。

  物价部门还解释,本次不采取调整出租车价格也是考虑到“燃油附加费”可灵活处置,出租车价格调上去就很难再往下调。

  对于司机要求公司和政府减轻负担的呼声,交管部门说,收取“燃油附加费”只是给司机减负的一方面,通过减少管理费和各种税费,出租车公司和政府将各自为每台出租车每月减负200元。

  乘客:可以理解但不合时宜

  多数司机私下认为,在收取“燃油附加费”问题上,市民整体表现大度。在中信大厦某外企上班的陈小姐说,油价上涨收取“燃油附加费”可以理解,她不会为1元钱和司机过不去。但问题是国际原油价已下跌到55美元/桶左右了,与油价最高时相比跌了1/4还多,国内油价什么时候才往下调?有关部门不要老是指望国际油价上涨就减少供应量等着提价,油价跌了还要司机收取“燃油附加费”,这不合时宜。

  也有市民表示,出租车成本上升需减负可以理解,但按照司机预测每月可收取“燃油附加费”约800元左右;公司和政府每月拟为他们分别承担200元,相形之下还是市民承担最多。这种“减负”似乎有些不合理。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16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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