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外油气进口必须坚持多元化方针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9:25 中国石油报 | |||||||||
中油网消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高级经济专家张位平11日在2005中国石油论坛发表演讲时指出,为了确保我国能源安全,在石油进口方面,必须坚持进口地区和进口产品多元化等三项基本方针。 张位平说,从1993年起,我国已经成为石油净进口国。2004年进口原油近1.2亿吨。预计到2020年我国石油消费低限将达到4.5亿吨,而国内产量仅能供应1.8亿到2亿吨,大约2.
他认为,在进口策略上,必须坚持“多元化”方针: 一是进口地区多元化。避免过度依赖中东进口原油。从海上通道安全和地缘政治考虑,尽可能从周边地区,如中亚、俄罗斯、大洋洲和东南亚国家进口油气。 二是进口产品多元化。除了进口轻质、中质低硫原油外,也要进口适合生产沥青与燃料油的重质原油;还要进口价格合适的石脑油、成品油、燃料油、LNG(液化天然气)、LPG(液化石油气)等产品。 三是合作方式多样化。通过签订长期合同、建立贸易伙伴关系,进行转口贸易、易货贸易、技术产品换油气、海外联合加工产品返回国内,以及来料加工等多种合作方式,来获得油气资源。为了适应大批量油气进口的需要,国家要有计划地投资建设港口、码头、油库和大型油轮船队;适当改造炼油厂布局和结构,建设几个集中的炼化城和石油港,要能炼高硫油、重质油。 据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进口了1.17亿吨原油,进口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第三,占当年世界原油贸易总量的6.31%。 |